10月12日,蘇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陳鼎昌、資金二科科長汪葉、資金一科科長蔣學惠等做客蘇州廣電總臺新聞綜合頻率“政風行風熱線”,重點圍繞公積金具體的政策,尤其是提取問題,繳納問題,以及市區(qū)和園區(qū)不一樣的地方進行了介紹。
臨時用工人員要不要繳公積金?
于心:我們經(jīng)常會碰到的聽眾朋友問題當中比較突出的是,用人單位不給職工不繳公積金的情況里面,比如說有的是臨時用工人員,或者是雇傭關系的用工人員。
陳:單位的在職職工都是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保障對象,或者我們比較好界定的話,就是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關系,從勞動合同法來說,單位用工必須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關系。
于心:沒錯,不管勞動關系合同是什么性質,這個并不影響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我們和市民朋友進行一個明確的說法,它其實就類似于,我們說你這個單位繳的社保一樣的。
陳:是的,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口徑跟社保一樣,特別是在企業(yè)。
購房公積金該如何使用?
汪:前階段,我們整個蘇州市的資金的供應的調控的目標已經(jīng)實現(xiàn)了,我們的資金的運用率達到了比較合理的水平,所以為了確保我們住房公積金的均衡和可持續(xù)的發(fā)展,更好的體現(xiàn)對于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支持,我們中心根據(jù)公積金管委會的決議,從9月10號起對貸款的政策做了一些調整,首先是市區(qū)恢復對于購房的申請人,申請第二次(含第二次)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。二是購房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我們對首付做了一些調整,首付貸款比例不低于20%,貸款的最高比例不超過總價的70%,二手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%,貸款的比例不超過住房總價的60%。
蔣:公積金提取方面,現(xiàn)在目前來說,經(jīng)過多年的發(fā)展,目前的種類是比較多的,首先是提取公積金是一個本意是購房提取,買了住房,我們憑相應的購房憑證,比如是購房發(fā)票,稅票,合同等相關的憑證進行購房提取。在購房當中,因為有許多職工涉及到貸款,金融扶持房地產(chǎn)業(yè),也是一個還貸提取,許多職工有了貸款要還貸,我們憑相應的還貸證明也進行提取,這兩類實際上都是屬于住房消費類的,是一種提取。
公積金補房租怎么操作?
蔣:租房提取,我們要求主要是兩方面:一、租房協(xié)議。二、交納租賃費的稅票。這個主要是在地稅部門開具的,現(xiàn)在國家目前規(guī)定是5%,是租金額的5%,按這個規(guī)定交納稅票。國家規(guī)定,可能它是有房東出租房交納的,實際操作當中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協(xié)商,如果是出租方交納,我們覺得也是比較好的。
于心:就是由出租方來交??赡艹鲎夥綍f我不要繳這個稅,你幫我繳。
蔣:這個在租房協(xié)商的時候有所確定,這個里面要雙方協(xié)商的。但是我們是租房提取租賃稅是要的。這是國家規(guī)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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